專訪正誠法律事務所 顧慕堯律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顧慕堯曾經是放牛班的學生,翹家翹課、打架鬧事等荒唐行為稀鬆平常。當兵後,他深入反思並釐清自己志向,重新拾起書本,並順利考取政治大學法律系,之後更遠赴美國法學院取經,朝律師這行大步挺進。
精控成本 慎選創業合作夥伴
一般而言,律師執業有兩條出路,一是進入大事務所,慢慢往上爬成為合夥人,二則是自己執業。顧慕堯曾在博仲法律事務所服務,亦曾擔任東元電機法務室經理及上市櫃公司法律顧問,但在36歲時決定自己創業,測試自己在市場的能力。「創業初期成本考量很重要,如何做好成本管控,不要太好面子,讓成本燒得太快,心裡會比較踏實、穩定一點,心穩才能做好本業,如果每天都得擔心怎麼籌錢或下個月的房租付不出來怎麼辦,這就太累了。」所以顧慕堯在創業過程中,始終秉持嚴謹務實的精神,不刻意砸錢做門面,加上過去累積的人脈基礎,老東家、合作過的企業主仍然保持密切聯繫,創業一年期間,案源已趨於穩定。
此外,合作夥伴也是創業必須仔細考量的要素。顧慕堯說,選擇創業夥伴時,大家的事業理念與工作態度要一致,「我在選擇法律合夥人時,對案件的認真、謹慎程度與態度,對我而言很重要。以前事務所辦公室有兩個會議室,當時合夥的學長總會在同時段安排兩組客戶,然後這邊坐一會,那邊聊一下,我不禁納悶地問他:『為什麼不將客人的時段錯開呢?』學長說:『我要讓客戶覺得我很忙。』這和我的觀念就南轅北轍,我希望給客戶的是最好的服務,因為與客戶間維繫良好的互動關係,對律師這個行業至關重要,認真為客戶服務才能贏得口碑、創造口碑。」
其次,則是合作夥伴間的契約、權利義務關係應載明清楚。顧慕堯說,臺灣人不喜歡得罪人,覺得在創業初期白紙黑字太傷感情,例如現在許多新創公司,都是幾個朋友合夥創業,一開始不支領薪水,「其實這種權責混淆不清的合作模式,往往會衍生出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爭議,當事業做大時,可能會因人的私心導致分裂,當事業面臨危機時,則有責任歸屬與風險分攤的問題。」因此顧慕堯建議,在創業初期應該明定每位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並依契約規定經營及分配利潤。「當然,規定可以隨時做調整,當勞役不均而必須重新討論時,對合作夥伴而言,也是彼此間信任感的考驗,對公司而言,也未嘗不是另一個轉機。」
專業維護 創意加值
「臺灣人喜歡創業,也有非常多很棒的想法與點子,好的想法則應該著力維護。現在主流的新創事業大多與網際網路有連結,這就牽涉到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議題,例如有無著作權的侵害、有無新的想法須申請專利保護等等,除了多利用資源,透過上課或閱讀自我學習、充實知能,也可以多徵詢律師的專業建議。」另外,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遇到與交易常軌不太一樣的情況,而可能有法律上的風險時,則應有所警覺,例如替公司採購收受佣金、公司開股東會、開會的合法通知、文件簽署等實務上常見的項目,因大家疏未注意或不了解而存有瑕疵,不僅誤觸法律,當問題發生時,也會淪為競爭者攻擊的把柄。
發現問題 做足準備功夫
要先發現問題才能有效解決,所以發現問題是滿足當事人的前提要件。有些當事人抱著問題來,可能有所隱瞞,或覺得不重要就不提及,但背後往往隱藏著更大的問題,這時律師就要憑經驗與當事人慢慢溝通,並提供專業上的法律意見與對案件的分析、評估,建立雙方的信任關係,「只懂法律的法律人尚不足夠,還需懂得客戶的需求,例如交易習慣、締結商業合約等,因為和每一位客戶的溝通,對律師而言都是一種學習,當全面了解背後的目的後,才能通盤找出問題所在,進而針對問題一一解決。」顧慕堯說,「開庭時總會面對一些挑戰,因為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法官會問些什麼,可能也無法事先預想到,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開庭前用功熟悉案件事實、充分蒐集資料,是身為執業律師是必備的法律素養,不能憑著國民法感情、依直覺回答。」
食安危機 企業自救
至於近來食安問題衝擊國內中小企業之議題,顧慕堯則建議,如果企業擬就相關損失求償,可先將損失的證據資料準備完整,包括退貨單據、進貨憑證、銷貨憑證等,而求償的方式可研究刑事可兹適用的法條依據,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節省裁判費的支出,或尋求公協會以共同訴訟的方式進行。在政府方面,如果能設置一個橫向溝通的統合單位,則應更有助於食品源頭的把關。
..青創會訊104年第一季刊載(文/邱芷若)
其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