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ㄧ、事前
1.取得擔保品
2.將契約公證,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
3.購買應收帳款保險
二、事後
1.委託銀行或民間公司催收企業逾期應收帳款服務。
2憑相關貨款憑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取得債權憑證後強制執行客戶的財產。
3.為防脫產,可假扣押客戶所擁有的動產、不動產、或三人有債權等資產。 .
4.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會計人員在考慮應收帳款收不回來的問題時,可以參考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94條,其中列舉了許多可行且具法律效果的程序:
1.應到郵局發存證信函,存證函應書有該營利事業倒閉或他遷不明前之確實營業地址。
2.到法院或商業、工業會進行和解
3.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若進行以上的步驟仍無法追回款項,那會計人員只能依會計原則認列呆帳損失。
此外,請業務人員親自加強催討,也是很重要的公司資產保全程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