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依據勞保局規定,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單位,便應該幫員工辦理就業保險;2.依據[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符合條件之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保險人;3.依規定五人以上工作單位強制加保[勞保],五人以下自願加保,一般加保於職業工會,但雇主本身不得投保就業保險,員工依[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不論員工人數則是強制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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