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負責人健保投保規定:不論有沒有員工, 都必須成立投保單位 一、 公司只有負責人 沒有員工或有員工但在 5 人以下(即 1~4 人) 1.除非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否則須投保在自己的投保單位;切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或為他人眷屬,健保局有追補查核五年保費的機制,此為負責人加保常犯的錯誤。 2.負責人勞保投保規定: 公司有員工但在 5 人以下(即 1~4 人)---1.可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與員工皆在自己公司加勞保,而負責人的勞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保額。 2.若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得單獨成立就業保險與勞退投保單位,幫員工加保就業保險與提繳 6%勞退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健保是從出生到死亡都要繳納,所以一個員工雖然只在公司兼職,但因有受雇因素,所以健保還是會被歸到公司,這就是為何健保一定要有的原因。
勞保部分,因主要報帳對象是員工而非雇主,所以雇主可以不用在公司投保。
為減輕小企業壓力,所以在受雇員工1-4人的時候,可以只要承作就業保險,但因員工沒有勞保,所以發生意外可能同時對企業與員工都受到影響,此外,員工也沒有退休金,所以繳的少,保障也跟著少。
5人以上企業是強制勞保,沒有選擇問題,所以也不用規劃。
建議只給員工就業保險的雇主,最好也可以向產險公司或壽險公司投保雇主責任險,以減輕意外發生時的壓力。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勞保方面: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健保方面:公司、行號只要有僱用員工,不論僱用員工之人數多寡(含員工5人以下),均須向健保署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並為負責人及員工辦理健保投保手續。
故勞保與健保因規定有所不同,需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投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