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一般而言, 出貨前收到全額款項及信用狀之交易風險較小,對出口商較安全。建議可以考量出貨前可以收到部分款項(如50%)再出貨, 另也可以考量對方進口商取得進口單據前,必須先對遠期匯票承兌,此為萬一承兌後不付款,公司可對其簽發之遠期票據行使追索權, 但出口廠商呆帳風險較信用狀及出貨前收到全額款項為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這個問題屬於國際貿易商業談判範疇,並沒有一定規則。
國外廠商覺得開LC費用太高,而公司想先拿到貨再付款以維護自身權益,二方的想法都沒有錯。
建議可以考慮自行吸收LC相關費用,以達到先收貨後付款的目的。
貨到後T/T付款也是理論上可行的方式,只要賣方同意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