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銷貨收入入帳之時間點: 係以銷貨事實發生之時, 換言之風險及所有權移轉時 ,內部管理的銷貨單據為內控內稽時使用, 會建議以銷貨事實發生時開立銷貨單為認列基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通常入帳之時點係以銷貨事實發生之時點為準,而銷貨單通常為內部控制管理用單據,銷貨事實發生時通常即會開立銷貨單安排出貨事宜,而發票常有跟客戶預收或收款時才開立發票,常有早或晚於銷貨單開立之情形,惟此並不影響銷貨事實之認定,故如 貴公司如銷貨事實發生時即開立銷貨單,建議以銷貨單日期為認列銷貨收入入帳時點.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