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達
榮譽會計師
A:當年度盈虧除於次年度5/1~31申報外,有各類所得亦應於次年1/1~31作扣繳申報,若帳冊齊全委託會計師稅簽可享受虧損10年扣抵效益,反之若不完備則可自行向國稅局申報或委託會計師、記帳士等代為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 是的,不論盈虧,每年都須依限辦理結算申報。
2. 金融業、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等符合稅法規定之公司,依法必須委託會計師稅務簽證。唯若公司會計帳冊簿據完備,雖未符合上述規定,亦可考慮委託會計師稅務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結算申報,以享有核定虧損數額可於未來10年內申報的課稅所得中扣除之效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