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公司每月會至客戶端安裝機器及試機等,因客戶端尚未驗收完畢故公司尚未認列收入, 似乎對於銷售機台及安裝, 公司認為應為一給付義務, 如此應列為出售此機台之成本, 而非銷貨成本,建議應以訂單方式收集相關成本, 待該訂單已完成給付義務時, 將其屬於該訂單之成本轉列銷貨成本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1.公司派人力至客戶端安裝機器及試機之人力成本,可歸屬於與銷售機器相關成本,待機器完成驗收確定出售後轉列銷貨成本。2.依配合原則,當人力成本發生時應先歸屬於該機器相關成本中,待機器驗收完成出售後再轉列銷貨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