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FATCA內容:《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各國金融機構必須對美國公民及持有綠卡者餘額達5萬美元以上個人帳戶、25萬美元以上法人帳戶、保單現金價值達25萬美元者;進行客戶身分辨識、判別該帳戶是否為美國人或潛在美國帳戶。(二) 因此各國在與美國洽簽跨政府協議時,都會確定一些豁免適用的名單及商品,金管會已與美方確認,可豁免適用FATCA的最終受益人,包括我國政府機構、中央銀行、公保(退)、勞保(退)、私校退撫金。因此在帳戶的部分,遺囑信託及具託管性質的各類信託帳戶,如股權或商品買賣價金信託、預售屋或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預收款信託、公益信託、員工持股信託、員工福儲信託、退休金帳戶等,都可排除適用FATCA。也就是說,金融機構可以不用向美方申報上述這些最終受益人或帳戶的資料。(三)建議詳細情形請再與所屬銀行信託單位再次確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規定各國金融機構必須對美國公民及持有綠卡者餘額達5萬美元以上個人帳戶、25萬美元以上法人帳戶、保單現金價值達25萬美元者;進行客戶身分辨識、判別該帳戶是否為美國人或潛在美國帳戶。各國在與美國洽簽跨政府協議時,都會確定一些豁免適用的名單及商品,金管會已與美方確認,可豁免適用FATCA的最終受益人,包括我國政府機構、中央銀行、公保(退)、勞保(退)、私校退撫金。2. 在帳戶的部分,遺囑信託及具託管性質的各類信託帳戶,如股權或商品買賣價金信託、預售屋或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預收款信託、公益信託、員工持股信託、員工福儲信託、退休金帳戶等,都可排除適用FATCA。也就是說,金融機構可以不用向美方申報上述這些最終受益人或帳戶的資料。3.貴公司實施認股權予員工認股,其認股後,員工依公司規定交付信託管理,若性質為員工持股信託,則屬FATCA豁免帳戶。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