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因開設咖啡廳而購入之小額器具物品,可於使用後由用品盤存轉列雜項購置,不適合列為盤損科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用品盤存係指現存備供日常辦公、教育訓練等用途之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屬之,此類用品可能大量購入,於年度中使用,因此可以購入時列「用品盤存」科目,年度期末盤點將已使用之物品轉列文具用品等相關科目。
2.咖啡店購買之茶桶、打蛋盆、冷水壺、保鮮盒…等單價未超過1500元,數量每個品項約1~5個的器具,雖耐用年限大於兩年,但若以用品盤存列帳,當使用後,可轉列為雜項購置,或於年度期末盤點將已使用之物品轉列為雜項購置品等相關科目,不適合以盤損科目列帳。
3.關於存貨盤損之規定,可參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商品盤損,僅適用於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之營利事業,當發生商品盤損時,如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稽徵機關調查;或經會計師盤點並提出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可予認定。另外,依商品之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無法提出證明文件者,如營利事業會計制度健全,經實地盤點結果,其商品盤損率在1% 以下者,亦可以認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