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加值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所述公司成立尚未開立發票,但有費用進項部分,進項部分可選擇下期再申報,惟銷貨部分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於本期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營業稅法第49條規定旨在促使營業人依法定期限履行其申報之義務,營業人違反作為義務,縱當期無應納營業稅額,稽徵機關仍會按其補報時逾規定申報期限之天數,未逾30日者加徵滯報金1,200元,逾30日者則加徵怠報金3,000元,且計算加徵滯報金之期間末日如遇例假日,亦無順延至次日之問題。故建議令友,雖8月份剛成立沒開發票,仍應於9/15前申報7.8月份營業稅以免遭處行為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