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如所述問題,公司應考量幾點因素, 在評估後再決定採用相對應之帳務, 如公司承擔絕大部分之存貨風險及實體損失風險, 有權直接或間接更改商品或勞務之內容及售價, 可選擇由何供應商提供商品或勞務, 負責商品或勞務本質、型態、特性或規格之決定,以及承擔客戶之信用風險, 則應為進銷貨之性質, 反之, 則以佣金處理。上述僅為一般之情形, 惟仍須依實際狀況予以個案判斷。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財政部 75/2/17 台財稅第 7521313 號函,貿易商接獲國外信用狀後,如轉開信用狀向供應廠商訂購貨品,並由供應廠商依約以自己之名義輸出貨品逕交國外進口 商,該供應廠商為貨品實際外銷者,應以國外進口商為抬頭按輸出貨品價款開立統一發票;貿易商則應按國內外信用狀差額開立統一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