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營業稅性質上是屬於消費稅,政府規定消費者消費時所應繳的稅,但由於政府向每個消費者課稅會很困難,所以就規定賣方在銷售商品或勞務時需另外加5% 營業稅,由賣方代徵並代繳營業稅給國稅局。所得稅分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因此公司須負擔營利事業所得稅, 而公司藉由公司稅後盈餘分配於個人之後, 在就個人將此筆股利收入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經營公司每二個月要繳納營業稅, 隔年度5月份要申報結算營利事業所得稅, 之後假設公司結算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有賺錢, 會有股利也就是盈餘, 會分配給股東, 股東個人就要併同其他的所得, 例如利息收入, 薪資收入等申報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