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所詢綜所稅是整年度計算,於5月底申報上年度1/1-12/31所得歸屬期間。
2.所述前公司說明台端今年5月申報需包括2022/12--2023/1,按個人綜所稅係採現金給付制概念,即2022/12月份薪資通常會於次月初發放2023/1月份,故就現金制言此部分所得仍屬2023年度,為不同於權責基礎制概念(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個人所得稅計算歸屬期間確實是每年1/1到12/31,但所得的實現是看給付時
舉個例來說吧,假設每月薪資在次月五日支付,那麼111年12月的薪資是在112年1月支付,同樣的道理,112年12月的薪資在113年1月支付
這個時候我們113年5月要申報的是,在112年實現的所得,也就是111年12月到112年11月的薪資
反過來說如果公司是當月給付當月薪資,那麼就會跟你原本的想法一樣,而不會跨一個月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