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補繳稅款,於核課年度做當期所得稅費用,即如於112年度核課,則入賬於112年度,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XXX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XXX
未分配盈餘不用調整,因差異會列核課年度當期所得稅費用,且當初申報時補助款已有入帳,帳載差異僅為所得稅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所補繳之稅款,依核定補繳稅款單年度入帳,若為113年核定補稅,則帳入113年度。
未分配盈餘是依原帳上申報金額來填報,依上述所說係帳外剔除該收入,故應原帳上申報之金額不會有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