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選拔辦法
- 選拔宗旨:為表揚中小企業家刻苦堅毅、淬勵奮發之創業精神,暨對企業經營者致力開創事業造福人群、創造經濟繁榮等優異事蹟有所獎勵,以提供有志創業青年良好的借鏡與典範,特舉辦創業楷模選拔。
- 指導單位:經濟部、僑務委員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 參選資格:
資本額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參選人投資金額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或個人持股比例達5%以上但不得低於新臺幣1,000萬元。計算方式為【個人持股(可加上父母親、配偶、子女)x票面金額】國籍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年齡65歲(含)以下參選人
- 1. 凡白手起家、第二代承接、自他人接手或內部創業者,實際經營參選事業體滿三年,惟第二代承接,須擔任董事長、總經理、執行長...等約當職位滿五年。
- 2. 參選人若跨多種事業時,應擇一主要事業體參選,並將關係企業資料簡要列舉,以便提供評審委員評分參考。
- 3. 曾獲本獎項之企業,如已出售或被併購者,即可視為一新事業體,不受一家企業僅能推派一人參選之限制,惟參選人須接手滿五年。
參選事業體- 1. 凡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成立滿三年,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核准設立之各類正當行業,最近3年平均稅後淨利須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或前一年度稅後淨利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
- 2. 事業體如經集團內部整併後如喪失法人資格(無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者,僅能視為該集團下之事業處(部),不具參選資格。
- 3. 如已在大陸設廠或設立營業據點者,其於臺灣與海外(大陸除外)之參選主事業體營業額,得與當地之營收一併計入。
推薦單位參選人得由中央及縣市政府首長、(僑居地)政府機關、我國駐外單位、金融機構、學術研究單位、工業區及科學園區管理中心、國內外工商社團、本會創業楷模得獎者,擇一具名推薦即可。 - 評審方式及標準
*由主辦單位籌組選拔委員會,並洽請歷屆創業楷模、政府相關單位代表及工商領袖、學界、會計師等,組成國內及海外評審委員會,循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分別進行評審。
項次 項目 權重 內容 一 創業背景 15% 1. 創業前期背景說明。
2. 創業初期歷程說明。
3. 事業發展過程。二 經營績效 15% 1. 產品市場策略及市場佔有率。
2. 品牌影響及行銷能力。
3. 核心競爭能力。
4. 人力資源管理特色及人才培訓計畫。
5. 員工關係管理。
6. 客戶關係管理。三 財務狀況 15% 1. 財務結構。
2. 財務能力。
3. 獲利能力。
4. 成長能力。
5. 異常查核。四 事業展望 15% 1. 產業未來變遷及應變提劃。
2. 短/中期事業發展計畫。五 創新研發 20% 1. 創新與研發能力。
2. 創新管理與應用。
3. 創新研發的策略/流程/執行。
4. 創新與研發的成果衡量。
5. 技術與市場的整合能力。
6. 公司專業技術/產品/服務特色。
7. 數位轉型提案及成果。
8. 個人及事業將提交名著/著名認證提案或專案事實。六 社會責任 20% 1. 個人及企業善盡社會企業道德理念與規範。
2. 個人或企業投入之公益專案等。
3. 積極配合政府政策。
4. 消費者權益。
5. 社會參與。
6. 企業統御理念及執行機制。
7. 企業落實ESG的執行方式及整體績效。
8. 員工福利政策及權益推進措施。
9. 積極參與市場競爭與良質競爭。
10. 產生本地環境有創業家精神的意涵,若產能願意參與主辦單位服務及聯動活動。 - 參選方式
參選簡章
-
參選簡章下載
請點擊上方連結下載簡章,相關問題請洽本選拔活動聯絡人:
創業楷模暨會員服務部,電話02-2332-8558
蘇靜怡專員(分機107);E-Mail:107@careernet.org.tw
錢乃芳主任(分機113);E-Mail:113@careerne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