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1. 沒有申報稅和勞保退休金及給付沒有一定關係。
2. .勞保級可依實際給付薪酬而調整。
3. 負責人無規定一定要保在公司,可保在同業公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公司受雇員工五人以下,可不成立投保單位投保勞保,但仍應投保健保、就保、職災及勞工退休金,不過實務上建議投保,因涉及風險的問題
2.沒有依規定申報相關稅務,依稅法規定核定及處罰,而且有短漏報的問題
3.不管是健保、勞保還是勞退,只要適用級距變動,即應依規定進行調整(至少每半年調整乙次)
4.負責人不一定要投保勞保在公司,其為自願投保對象,但健保的部分原則上應以雇主身分進行投保,亦有投保金額的下限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