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第 2 條: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三第一項規定,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三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之範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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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軟硬體設備,包含機械、設備、工具、儀器、車輛、船舶、飛機、運輸工具、資通訊軟硬體設備及其他供營運用有形資產,以及增添、檢修該等設備增加其價值或效能之資本支出。
上述所稱運輸工具通常係指貨車或工程車言,即為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增加營運效能之投入,而獎勵營利事業以盈餘再投入所給予之優惠,所稱購入自用乘人小客車雖做公務車用,仍與該法所立意旨不符,故無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抵減之適用,即類似營業稅法所訂自用乘人小客車進項稅額不得扣抵(營19)貨車得扣抵意旨一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鼓勵企業以盈餘再投資以提升國內經濟動能,惟適用資產僅限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而屏除土地、自用乘人小客車等以避免納稅義務人利用租稅減免獲取違背立法意旨之租稅利益。因此這個部份<購入自用乘人小客車做公務車用(價格約350萬)>可以請公司的服務事務所再向營所稅的管區再次詢問確認清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